2013年8月22日 星期四

陳博志︰馬低估傷害 蒙蔽人民

陳博志︰馬低估傷害 蒙蔽人民

台灣經濟學會昨天舉行「兩岸簽署服務貿易協議利弊研討會」,台灣智庫榮譽董事長陳博志表示,馬政府急切要與中國簽訂服務貿易協議,而這種盲目開放,獲利幾乎都是到中國發展的大企業財團,卻將造成國內嚴重失業問題,並導致台灣財富分配惡化;他高分貝痛批,「這是喪權辱國的條約,根本就不該簽訂。」
喪權辱國條約 根本不該簽

陳博志表示,馬政府大幅開放中國服務業來台經營與投資,卻沒有考慮到衝擊,只談利而不談弊,江揆日前稱「兩岸服貿明明是利遠大於弊」,這是一種非常扭曲的說法,根據中經院的評估,簽訂兩岸服貿協議十年之後利益不到一億美元,這算是甚麼利大於弊,占我們國民所得不到千分之一。

陳博志並指出,馬政府又誇稱,「一億美元利益是低估的,因為計算基礎是二○○七年,現在我們對中國服務出口增加很多,若實際計算的利益大很多」;其實,這才是混淆視聽之說法,如果利益低估,傷害也一樣被低估,由此可知,未來實際傷害將會大很多;而馬政府卻只談利益、不談傷害,江揆竟然還說,「有人用歪曲錯誤方式,使大多數民眾受到蒙蔽,覺得遺憾與可惜」,問題是,究竟誰才在扭曲?陳博志認為,江宜樺為台大教授、身為行政院長,竟然如此發言,「才應該很羞愧」。

陳博志接著點名陸委會主委,王郁琦日前說「對外開放是原則,不能改變,否則台灣沒有出路」;開放當然是好的,但不應該是毫無上限,應該有中庸之道的開放,而不是盲目開放;拿最近時事比喻,運動是有益健康,但過度運動會出人命,我們的軍隊就把一位洪姓下士操到死掉。

陳博志認為,中國實際上存在許多潛規則或政治行政,會使我國企業受到不平等待遇,尤其,中國對我開放的產業仍須另外審查,或只能跟中國合資,這猶如民國初年的不平等條約。

不過,陸委會副主委林祖嘉在會中強調,對於服貿協議,政府設有「安全閥」負責把關,從不同面向減少協議對台衝擊,包括協議過程造成某一方負面影響,可要求緊急磋商,積極尋求解決方案,更有事前檢查與事後管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