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7日 星期二

經濟部說明有關媒體報導對兩岸服貿協議批評之澄清 2013/08/24

有關媒體報導對兩岸服貿協議批評之澄清與說明
2013/08/24


有關媒體本(8月24)日報導部分學者、民間團體及工會代表對於兩岸簽署服貿協議之相關批評,經濟部特予澄清及說明如下:

一、 雙方開放內容符合對等原則

  雙方開放內容符合對等原則,陸方在服貿協議所做承諾皆超出其在WTO承諾之開放水準(即WTO plus),故陸方對我之實際開放程度必須將其在本協議及其WTO入會承諾之內容一併解讀。此外,自由貿易之對等原則,並非締約雙方之市場開放內容必須完全相同,又觀察WTO各會員及一般FTA之承諾內容,所做市場開放承諾皆依據協商時之要求及出價(request and offer),因此,本協議雙方承諾內容係考量各自產業需求及實際開放現狀,而平
衡處理之結果,整體內容堪稱允當。

二、 服貿協議並非只圖利少數財團,更不會犧牲弱勢產業與全民福祉

  服貿協議中,陸方對我方提出80項超越其在加入WTO時對全體WTO會員所承諾之優惠待遇,有助於臺商積極拓展大陸市場,進而增加臺商業者們在臺灣總部的用人需求,提供更多的在地工作機會。在我方提出的64項承諾中,有27項係自98年起即已陸續開放陸資來臺投資之項目。政府一向秉持嚴謹的態度逐案審查陸資來臺申請案,未來仍將持續依據相關法規做好把關工作,考量本地業者可能受到的衝擊,確實吸引優質陸資來臺,幫助臺灣經濟
發展。

  此外,在服貿協議中,大陸對我開放的項目,並非只有金融、電信、運輸等一般認為適合大企業經營的服務業,還有許多適合中小企業經營的行業,例如:電腦相關服務、一般商品的零售、市場調查、攝影、包裝裝潢印刷品的印刷、影印、筆譯和口譯、錄音錄影帶分銷、旅行社、建築物清潔及環境服務(排污、廢物處理、廢氣清理、降低噪音等服務)等。

  開放陸資來臺對中小企業亦有助益,資金進入臺灣市場可活絡經濟,進而刺激本地消費,為中小企業進一步創造發展空間,包括陸資來臺設立企業所需的場地、裝潢、日常消費等等都必須在地消費,可望帶動本地中小型服務業的發展。若陸資經營的服務業是大型連鎖店或大型企業,其營運所需物料仍然大部份在本地採購,亦將帶動臺灣相關中小企業的發展。以麥當勞等餐飲業為例,在臺設立多家分店所用的食材大多在臺灣取得,並在臺雇用員工,批發零售業也是如此,預料未來陸資來臺投資更多服務業,可以產生更多有利於中小型生產事業的效果。

三、 服貿協易不影響民主自由和國家安全

  我方沒有開放出版業等涉及言論自由的產業,至於資訊服務業及第二類電信事業特殊業務,皆經過主管機關慎密評估,不致影響國家安全才納入開放項目。有關部分人士擔心我方開放演出場所經營將影響演出自由,政府除重申會在陸資審查時對其資金來源嚴格把關外,將要求其不得違反我國言論自由的社會核心價值,如發生刻意排斥我表演團隊申請之情事,將依據政府相關法規規定,禁止其投資或要求撤資。

  依據服貿協議第11條規定,本協議不得解釋為妨礙我方採取或維持與世界貿易組織「服務貿易總協定」規則相一致的例外措施,其中包括與國家安全有關的例外措施,我方包括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在內的多項法規亦有相關安全規定,以確保開放陸資不致影響國家安全。

四、 服貿協議沒有開放大陸勞工來臺,也未開放大陸人士來臺投資移民

  依據服貿協議第3條第3款的規定,世界貿易組織「服務貿易總協定」關於自然人移動的附件準用於本協議,亦即兩岸確認服貿協議不涉及兩岸間就業、永久性居留權及公民權的開放問題,政府從未開放大陸勞工來臺。若干人士以服貿協議涉及經營規模較小的服務業之開放為由,認為政府犧牲弱勢產業的批評並非事實。政府開放陸資投資可活絡經濟,增加就業機會,這從過去四年來開放陸資的經驗即可證明。據經濟部統計,至102年5月底止,陸資來臺投資已有398件,其申請大陸籍白領管理人員來臺數合計有216人,在臺灣雇用超過6,771人。陸資來臺投資無論是投資現有事業或新設公司,均能透過資金挹注,擴大經營規模,增加企業用人需求,進而創造就業機會。

  服貿協議中我方有關模式四自然人暫時性移動的承諾,係按照我方現有對大陸人士來臺之規定。至於我方現行有關投資二十萬美元以上得來臺的陸方投資人,或金額更大時的陸籍幹部或技術人員來臺從事專業活動,均有嚴謹的資金門檻、營業額、營業資格以及來臺人數限制等具體要求,並於投資後檢查不得「校長兼撞鐘」,不會有影響本地勞工市場的情況發生。且政府係依據投資個案發給適當期限的在臺停留證,陸籍幹部離職或投資人結束投資活動後即需離臺,與投資移民可取得「永久居留權」性質完全不同。事實上,政府從未開放大陸人士以投資移民方式來臺。

五、 政府積極協助業者開拓海外市場,不僅限於中國大陸

  有關若干人士擔心我國對中國大陸及香港出口比重已約四成,對中國的經濟依賴日深,若再加上服貿協議,許多產業紛紛西進中國,很容易失去經濟自主性一節,政府重申ECFA及服貿協議只是政府積極協助業者開拓海外市場的一環,而非全部,惟鑒於大陸逐漸從「世界工廠」轉為「世界市場」,政府不能忽視大陸市場的潛力。此外,我國已與紐西蘭簽署經濟合作協定,與新加坡的實質協商亦已結束,並正積極與其他重要經貿夥伴接觸,以達成長期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議(TPP)及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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