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7日 星期二

有關自由時報報載「服貿開放銀樓業 將陷不公平競爭」經濟部說明 2013/08/21

有關自由時報報載「服貿開放銀樓業 將陷不公平競爭」經濟部說明
2013/08/21

批發零售業在兩岸服貿協議簽署前,大陸與我方於WTO入會時,大陸已有條件同意開放在特定經濟區及城市設置商業據點,而我國則依據經濟部投審會98年6月30日公告,陸資來台投資除禁止項目或部分特許行業不開放外並無其他限制。本次服貿協議,我方仍維持批發及零售業原已開放項目部分納入,大陸則降低原有限制門檻,並不限制投資地區,放寬我方赴陸投資條件。換言之,銀樓業於批發及零售業之範疇,對於陸資來台投資影響應較小。另外,大陸頒訂「外商投资產業指導目錄」之限制及禁止目錄中並未包含銀樓業,反而更有利於我國業者赴陸投資。

針對銀樓業務,涉及珠寶及貴金屬製品批發與零售等買賣業務,本部商業司為目的事業主管單位,依洗錢防制法授權訂定銀樓業對達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及疑似洗錢交易申報辦法及銀樓業防制洗錢注意事項,而洗錢通報則由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受理,此外,業者營業上若需政府服務或諮詢,歡迎向經濟部商業司提出。

根據財政部統計年報資料,我國從事批發/零售業者約63萬餘家,從業人口數約181萬5千人,GDP約佔18.81%,依本部統計處資料,101年批發業全年營業額為10兆1,116億元,年增率為-1.6%,零售業全年營業額為3兆8,131億元,年增率為2.4%,顯示臺灣批發業漸萎縮,但零售業有成長之趨勢。自大陸與我方於WTO入會及98年6月30日公告開放陸資來台投資批發及零售業,截至102年7月12日止,陸資來台投資案件共215件,投資金額約10,407萬美金、我方赴陸投資案件則為2,664件,投資金額約741,642萬美金,顯示此項開放有助我國發展成熟之批發與零售業,進一步拓展大陸市場,且相對其他WTO會員國,我方仍握有文化、語言及生活習性相近之有利因素,可藉此在科技應用創新、服務對應貼心及歷史文化加值運用等各項,發展及推廣商機。

政府簽署兩岸服貿協議最主要著眼於擴大服務業輸出動能、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及吸引陸資來台投資,針對陸資來台,政府定當嚴格把關,透過稽核管理機制,不使其危及台灣本土產業,且陸資來台投資均採逐案審查,視其投資額、在國內營業狀況及雇用國內的員工人數等,做相關管制。倘實施協議後,對我國零售業造成實質負面影響,將依服貿協議第八條規定與陸方磋商,尋求解決方案相關之配套措施;政府未來亦將持續與業者溝通,並協助相關產業改善經營體質及提升市場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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