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2日 星期四

國營陸資插旗 台租車業「撐不住」

【國營陸資插旗 台租車業「撐不住」】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開放陸資經營小客車租賃業,由於國內百分之九十以上小客車租賃業都是中小企業,台北市小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吳順杰說:「陸資租賃業者多有國營色彩、資本雄厚,若大舉來台惡意競爭,台灣業者根本撐不住。」
為表達不滿,各地方業者已派代表在7月10日召開小客車租賃公會全國聯合會議,達成反對開放共識,並同步發函交通部。各地租賃業代表質疑,此次服貿協議納入小客車租賃業,因為簽得很急,根本就沒跟業者溝通。

陸法令混沌難發展

吳順杰說:「我們理解在WTO(世界貿易組織)或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精神下,國內產業勢必逐漸走向開放,但希望政府有配套、有步驟開放。」
尤其現在來台陸資增加、也有更多台資企業前往大陸,吳順杰認為,陸資租車品牌為讓消費者習慣使用該品牌的服務,將有動機提供兩岸一條鞭式的服務,因而進入台灣市場,政府應提前因應。
對此,經濟部國貿局局長張俊福指出,一九九七年修正《公路法》時,就已開放非中華民國國民或法人投資經營小客車租賃業,之後在二○○九年開放陸資投資,但開放陸資四年以來,尚無投資案例;這或許可解讀為台灣市場不大,在成本考量下,陸資投資興趣不高,業者不用過度擔心。
吳順杰也指出,就兩岸小客車租賃業發展現況來看,台灣已相當成熟,現行法令規範尚能提供穩定發展的環境;反觀中國,法令體制尚處於混沌不明階段,各省分縣市對於法令解釋、執行方式等亦莫衷一是;包括若干法令對出租人相對不利且失公允、許多縣市實施限牌政策等,都使台資企業赴中經營較陸資企業來台困難許多,環境並不對等。
台北市小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建言,政府應給予國內業者牌照稅或燃料稅等補助,或提出鼓勵汰舊換新政策等。但張俊福說,此次協議為兩岸對等開放,希望可以為業者爭取更大市場,相關補助茲事體大,須政府跨部會協商而定。 

駕照尚無認證機制

至於業者呼籲已久的兩岸駕照相互認證機制,張俊福說,陸委會已請海基會與陸方討論,將盡快了解臨時駕駛證的相關規定及實務執行情形。 

服貿協議下租車業投資規定

●允許陸資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立商業據點
●不開放計程車、客運等服務業
※註:後續管理部分,經濟部將會同移民署訪視查核,違規除依兩岸條例罰鍰12至60萬元,也將撤銷投資、遣送相關人員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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